简介
《我曾爱你,日月为证》这书,讲的是林晚和白景野那点事儿。两人是邻居,小时候就混熟了,一个烧得一手好菜,另一个是运动健将。后来大学、工作,兜兜转转又走到一块儿。中间有误会,有争执,但感情那叫一个实诚。
第六章 决定
“住我这儿?”林晚噗嗤一声,把咬了一口的苹果全吐在桌面上,眉头皱成个疙瘩,“你管这叫住?就一个破纸箱,上面还印着谁谁谁总监字样呢!”
白景野从椅子上站起来,走到她桌边,伸手想把那半个苹果捡起来。林晚忙手忙脚乱地躲开,抠着手指甲,声音里透着明显的不情愿。
“再不搬,我真能跟人走。王雪莉那丫头又说自己跟了个新猎头,说不准就去国外了,我在这儿还有啥劲儿。”她叹了口气,又拿起苹果,咔嚓咔嚓嚼得飞快,像是要把 grievances 都嚼碎咽下去。
白景野低头看她一眼,半晌才说:“我替你收拾出来,今天晚上就能住。”
“真的假的?”林晚挑眉,“就你那干巴巴的手劲儿?我怕你这手一抖,把电脑带倒,我还得给你收拾残局。”
“我乐意。”白景野嘴角动了动,没说话,转身走向走廊尽头。林晚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嘀咕:“这人是不是傻了?愣是把自己办公室让给我?多少年了,就因为上次我发烧,他请了半天假回来给我做饭……”
楼梯间里光线有些暗,白景野背对着光,动作一点也不慢。林晚这丫头嘴硬,心里早就是软的。换做其他人,她才不乐意呢。可白景野不是其他人。
她绕开他,从另一侧上了楼。格子间里乱糟糟的,文件堆得跟小山似的。林晚没动这些,径直走到白景野的茶水间,给自己倒了杯热水。端着杯子,目光扫过房间四壁。虽然乱,但收拾得挺干净。角落里还堆了一堆运动鞋,一看就是他平时跑跑步穿的。
“哼,还装得挺大方。”林晚心里嘀咕,实则心里已经暖和得不行。
不到十分钟,白景野拿着两个纸箱回来了。林晚接过箱子,大包小包地往自己新“家”里搬。白景野时不时帮忙递个东西,或者捡起掉在地上的文件。
“你看你这屋子,晚上黑灯瞎火的,连个灯都没有。”他一边整理着散落的文件,一边说。
“有灯啊,墙上不是亮点吗。”林晚嘴上不饶人,手脚却没闲着。
“那哪够?晚上加班,黑灯瞎火的,你就跟瞎子似的。”白景野蹲下身,从桌底抽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纸箱,“我给你买了台电脑显示器,还有台小冰箱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