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最近看的本悬疑,挺带劲儿。叫《李斯特向你竖起中指》。讲个神探追踪连环杀手的故事,案子一个比一个憋屈,但破案过程逻辑挺硬。作者文笔挺接地气,读起来不费劲,对话尤其口语化,听得一愣一愣的。情节反转挺多,关键时候绝不玩弄读者。
第四章 另类金手指激活
“狗叼走了?”老王咳嗽得差不多了,脸上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,“同志,你这比喻……够新鲜的。我这叫凝重,懂不?破案压力大,眼神往回收着,这都是经验。”我盯着老王,没说话。老王这的状态,别说破案了,我怀疑他能不能把早饭吃饱。
老王说的狗叼走,指的是案发现场的一件证物。一个密封的塑料袋,里面装着几缕头发和一小片指甲。这些东西本来挺普通,但现场找到的位置比较奇怪,不像是凶手不小心掉进去的,倒像是故意放进去的,目的就是引人发现。可问题是,这些东西怎么就从嫌犯可能经过的地方,跑到狗的嘴边去了?
我蹲在 alley 口,看着眼前的一堆轮胎印。警察早把现场保护得严严实实的,但还是挡不住好事者的脚印。老王估计是气喘得厉害,靠墙根喘着粗气,一会儿掐自己大腿一下,估计是想给点真材实料。我问他:“老王,你说这证物怎么跑到狗嘴里去的?狗主人在吗?”
老王眼皮都没抬,“谁知道呢。狗这东西,吃饱了就乱窜,谁管它嘴里叼什么。”他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,“反正,咱不能因为它叼了证物,就怀疑狗主人为凶嘛。那太狗急跳墙了。”
我没接话。老王这话,听着像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。这案子,从始至终都透着一股子憋屈。凶手心思缜密,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,警察呢,每次都差那么点。这次不一样,这次证物被狗叼走了,算是意外之喜?还是……另有玄机?
我站起身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,准备回警局。老王却突然叫住我,“等等,同志。你说这证物被狗叼走了,那狗呢?案发现场附近的狗多了去了,会不会……”他没说完,但意思很明显,会不会是凶手故意把证物放在那,然后引狗过来叼走,制造一个“意外”。
我一愣,这念头我也有过。但这些天,我们排查了附近所有的狗主人,都没有太大嫌疑。除非……狗主人根本不知道狗叼了东西。这事儿,除非狗自己叼着,主人还瞎了,否则很难。可现在,证物不见了,狗也不见了。
我叹了口气,“老王,先把附近清理一遍,看看有没有狗丢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