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张小娴言仲洺》,言情好书。就俩人,一中央大厂精英,一高中语文老师。第一次见面就有点不对劲,第二次就顺理成章处对象了。谁也不是非谁不可,但遇上了,就想试试看。书名是作者粉丝名,这故事里没太多矫情,就是过日子那种。
小说内容
王思雨第一次见到言仲洺,是在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上。那天的天气热得像是要把人烤焦,他们在市中心一家露天餐厅吃饭,汗流浃背地挤在餐桌旁,桌上菜没几动,饮料却见了底。
"就是我们部门的新同事,言仲洺。"部门经理端着菜走过来,笑眯眯地介绍。
言仲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,声音低沉温和:"大家好。"他身材挺拔,穿着简单的衬衫西裤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结实的手腕,手腕上只有一枚普普通通的石英表,和其他人花哨的手表形成鲜明对比。
王思雨心里咯噔一下。她盯着那个手腕,突然想起什么,问道:"言先生,您喜欢手表吗?"
言仲洺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"喜欢,怎么了?"
"没什么,我男朋友也喜欢买表,不过偏爱欧米茄和劳力士。"王思雨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,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。
言仲洺的目光在她男朋友品牌上停留了片刻,又移开,没有追问:"一起用,挺好的。"
王思雨脸一红,赶紧低下头扒饭。饭桌上其他人嘻嘻哈哈地聊着天,她却满脑子都是刚才那短暂的交锋。言仲洺的视线总是在不经意间扫过她,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探究,让她心跳加速。
第二次见面是在公司的项目庆功宴上。王思雨穿着新买的连衣裙,化着精致的职业妆,特意提前半小时到了宴会厅。一进门就看见了站在角落里看文件的言仲洺。他穿着深色西装,衬得身形愈发挺拔,鼻梁高挺的弧度在灯光下格外明显。
"王小姐,"言仲洺合上文件,抬头看她,"有问题吗?"
"没有,就是想提前看看场地。"王思雨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肩带,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他手背上,那里有几道轻微的疤痕。
言仲洺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注视,抬起手展示了一下:"以前不小心烫的,不碍事。"他的皮肤很白,疤痕像几道浅浅的划痕。
王思雨愣住了。言仲洺的皮肤一直很好,她实在想不到他会烫伤。她试探着问:"您是做什么的?"
"自由职业,偶尔接点翻译工作。"言仲洺回答得轻描淡写。
庆功宴上人声鼎沸,音乐震耳欲聋。王思雨却总觉得言仲洺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追随着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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