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怪她过分美丽》这书,讲的就是个重生复仇的故事。女主前世被渣了,死后重生回到大学时期,决定要逆天改命。这一次,她要手撕白莲、脚踩渣男,还要和初恋再续前缘。看她怎么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,把那些曾经伤害过她的人踩在脚下。
第八章 动真格了
林晚星眼皮又沉了一下,没搭理他。她手指无意识地摸了摸铺在被子上的蕾丝边,心口堵得慌。这味儿……太熟悉了。就像噩梦循环时,那无处不在的甜腻麻药味。
“醒了就喝点水,”那声音又来了,还带点不耐烦,“我出去买了。”人影晃晃悠悠走了,转眼端了个水杯回来,放在床头柜。塑料杯,冰凉的触感让她指尖一缩。
林晚星坐起来,扯了扯身上陌生的衣服。棉质T恤,牛仔裤,还有一双软底小白鞋,都是浅色系的,看着廉价得可怜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指甲修剪得整齐,手腕上空荡荡的,没有玉镯,也没有那枚在前世被未婚夫捏碎的翡翠吊坠。
前世的这个时候……她想起那场闹到全校皆知的订婚宴。她穿的是同样款式但更精致的蕾丝睡裙,戴着那枚吊坠,被未婚夫和他的“白月光”一起羞辱。最后,她被推进湖里,冰冷的湖水夺走呼吸时,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:不甘。
不甘心啊。
林晚星闭上眼,脑海里却不由自主浮现出几个模糊的人影。高冷的大学校草,总是笑嘻嘻的系花,还有……那个被她捧在手心里的初恋?等等,初恋?
她猛地睁开眼,抓起手机——不是现代智能手机,而是诺基亚,屏幕还只够显示几个字。信号格只有一格,但林晚星还是翻出了通讯录。
初恋的名字,就在里面。备注是:“阿哲”。
当年,是什么时候……把阿哲弄丢的?好像是一次社团活动,然后……然后就被那对狗男女带走了?林晚星记得,当时阿哲的眼神,像被踩碎的玻璃。
对了,还有白莲 ETA和渣男未婚夫林深。林晚星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笑意。前世,她把毕生积蓄送给林深创业,又帮他追ETA,最后被他们联手气死。临死前发现,林深和ETA早就滚到一起了,而所谓的“创业”,用的是她的钱买的豪车和奢侈品。
真是……可笑。
她掀开被子,光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,赤脚套上小白的鞋。鞋带散着,她随意系了一下。动作麻利,指尖带着前世穿高跟鞋练出的老茧。
下楼时,客厅电视还开着,播放着偶像剧,吵吵闹闹的。那对狗男女应该在客厅看着呢。








